“百姓镜头中的姑苏检察”摄影大赛征稿启事
“铁肩担道义,两袖拢清风”,人民检察官是公平的使者,是正义的化身,却也总给人严肃而神秘的感觉。为更好地加强检务公开,拉近检民距离,全面反映火热的检察工作和多彩的检察生活,使人民群众更加熟悉检察机关的性质、职能、作用,进一步了解人民检察官的工作和生活状态,更好地理解、支持、监督检察工作,苏州市人民检察院、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苏州市摄影家协会将联合举办“百姓镜头中的姑苏检察”摄影大赛活动,现诚邀广大专业摄影家、业余摄影爱好者及社会各界群众踊跃报名参加。
参赛细则如下:
一、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苏州市人民检察院
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承办单位:苏州市摄影家协会
二、征稿时间
2010年4月1日——2010年10月10日
三、拍摄内容
凡表现全市〔含大市范围〕两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工作;特色亮点工作;先进集体和优秀检察官风采;工作环境内外景及丰富的文化业余生活;多姿多彩的家庭生活等内容,均可参赛。
四、投稿要求
1.要求参赛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,提倡艺术风格和多样化表现手法,全面反映和展示苏州检察工作和生活。以往拍摄的照片也可参赛;
2.作品体载不限,送稿数量不限。参赛作品彩色、黑白均可,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,作品规格一律为10英寸,方构图一律为8×8英寸,反转片请按以上规格放大成照片送赛;
3.对经过电脑处理、明显改变物景结构和画面的照片,恕不接收。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;
4.作品背面请注明作品标题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;
5.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,来稿一律不退,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(应提供数码文档)用于对外宣传等非商业用途,例如编印画册、举办展览等,不另付稿酬。选用未获奖的作品将另付稿酬;
6.所有参赛作品均视同同意本次比赛规则。
五、为便于拍摄,本次大赛采取报名领证和持证拍摄方式。即日起,参赛者携带本人一寸标准照一张至苏州市摄影家协会(地址如下)办理报名领证手续,大赛期间应执“参赛证”进入各检察机关拍摄。
六、主办单位将为摄影者提供必要的拍摄条件,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、网站、协会QQ群、电话等第一时间将检察机关的重大事项、重大活动及其它可拍摄题材通告参赛者。为便于大家获得更多信息,特设立联系人,有关拍摄咨询和要求请与联系人联络。
联系人:苏州市摄影家协会
闻军
电话:65228917
13013874505
苏州市人民检察院
朱家春
电话:0512-68263988转2711
13862122181
七、送稿地址:
1.
苏州市摄影家协会【市文联大院内】
地址:人民路1088号
邮编:215002
联系人:闻军 联系电话:0512-65228917
2.
苏州市人民检察院
地址:干将西路1038号
邮编:215004
联系人:严云涛
联系电话:0512-68263988转2706
八、奖项设置
为鼓励深入拍摄检察机关不同题材、不同风格的作品,特设立单幅组和组照组分别评奖。奖项设置如下:
单片奖:一等奖1名,奖金3000元
二等奖3名,奖金2000元
三等奖5名,奖金1000元
优秀奖10名,奖金500元
入围奖80名,奖金200元;
组照奖:一等奖1名,奖金3000元
二等奖2名,奖金2000元
三等奖3名,奖金1000元。
九、评选办法
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及苏州市摄影家协会组织聘请省、市摄影专家担任评委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定。
十、活动须知:
1.前往检察机关拍摄可事先与联络人电话联系;
2.进入检察机关拍摄,必须携带和出示参赛证。遵守有关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,违反者视情节取消参赛资格;
3.不得借本活动拍摄无关的场面和对象,违反者取消参赛资格,并当即删除所摄的相关场面和人物照片。
苏 州 市 人 民 检 察 院
苏州市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苏 州 市 摄 影 家 协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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